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22年1月8日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因我司产能扩张需要,现需新增成套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线,预计产能约4万吨/年,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以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单位名称: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
1.2 联系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程路57号
1.3 招标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1
液体原料储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
单盐溶解釜(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3
合格单盐储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4
冷纯水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5
氨水中转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6
液碱中转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7
稀碱配制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8
混盐配制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9
合格混盐储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0
中间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1
陈化釜(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2
盐平衡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3
碱平衡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4
氨水平衡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5
酸洗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6
热水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7
热碱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8
滤前母液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19
滤前洗水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0
滤渣收集及返溶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1
滤后母液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2
滤前洗水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3
酸洗中和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4
地坑水收集罐(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5
回转窑冷却水储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6
卸料槽(PPH)
见招标技术要求
27
冷凝水储槽(304)
见招标技术要求
28
精密过滤器
见招标技术要求
29
PH自动控制系统
见招标技术要求
30
机械计量泵
见招标技术要求
31
反应釜
见招标技术要求
32
提浓机
见招标技术要求
33
离心机
见招标技术要求
34
板式换热器
见招标技术要求
35
永磁除铁器(管道除铁器)
见招标技术要求
36
回转窑及配套收尘
见招标技术要求
37
连续烘箱及配套自动化
见招标技术要求
38
自动湿料输送系统
见招标技术要求
39
负压输送系统
见招标技术要求
40
料仓
见招标技术要求
41
卧式螺带混料机
见招标技术要求
42
多功能混合机
见招标技术要求
43
振动筛
见招标技术要求
44
电磁除铁器
见招标技术要求
45
吨包机
见招标技术要求
46
自动包装机
见招标技术要求
47
直排筛
见招标技术要求
48
永磁旋转除铁器
见招标技术要求
49
地磅
梅特勒,1.5t,精度0.2KG
50
后处理收尘系统
见招标技术要求
51
立体仓库
见招标技术要求
52
空压机组
见招标技术要求
53
制氮机
见招标技术要求
54
水处理系统(EPC)
见招标技术要求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由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参加投标;
三、投标及开标:
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17:00。
3.2 评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17:00。
3.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现场投递或邮寄(备注:1、投标文件邮寄时应均以顺丰快递投递。2、所有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投递出均视为有效。)
3.4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资料三套:
3.4.1 资格预审资料:公司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备注:提供与帕瓦或帕瓦同行业上市公司合作的业绩证明)、合格供应商证明(备注:提供帕瓦或帕瓦同行业上市公司合格供应商证明材料,并加盖有效章)。
3.4.2 商务投标书和技术投标书(分开封装):投标书应当密封完好(招标人收到投标书破损视为无效):投标书应包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有效法人的书面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技术说明文件(技术方案说明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我司邮件发送的技术要求提资)、分类配件材质型号清单(品牌、产地等)、易损易耗件清单、公用工程(水、电、蒸汽、气等)要求、能耗指标、加工及安装质量保证措施、设备图纸资料、安装或施工进度组织及措施等)和商务说明文件(报价按内容分项列明,应详细标明相应型号设备配置清单及服务条款,付款条件等);
3.4.3 以上三份投标资料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胶印装订),全部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其中资格预审资料与技术、商务标书文件同时投递;
3.5 具体设备要求、数量等以最终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3.6 本次招标所有设备付款方式原则上按照预付款不高于最终合同金额的30%,设备发货前累计付款不高于最终合同金额的60%,调试验收合格累计付款不高于最终合同金额的90%,质保金不低于最终合同金额的10%方式进行,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同等条件下付款条件更优者优先考虑(本次报价为包含13%增值税价格,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该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3.7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保证金;
3.8 一经收到投标资料,认为投标人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内容。
四、投标注意事项:
需要资料不详需咨询的,可致电招标单位联系人获取资料,统一以邮件确认为准。
五、邀标人:
5.1 单位名称: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2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程路57号
5.3 投标文件投递收件人:
供应链管理中心(林正洋)
联系电话:15717508631
5.4 技术答疑人:
研究院(程磊)
联系电话:15874070764
Email:chenglei@zhujipower.com
六、本次帕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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